一、 |
國小學生:購買兒童卡以半票票價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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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中學生、含大專以上學生,可購買由新竹客運、苗栗客運聯合發行之「臺灣通」IC學生記名儲值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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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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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票注意事項: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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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卡片工本費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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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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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學校統籌團體申辦,首次申購售出單價為500元,內含卡片工本費75元及優惠點數565點(個人申辦者無此優惠)。
個人首次申購學生卡需備學生證明,至本公司各車站窗口辦理;售出單價為475元(含100元卡片工本費與500點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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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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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通」學生卡內含兩個電子錢包,其「優惠錢包」購點可於新竹客運、苗栗客運各站窗口辦理,每次購點金額單位為375元可換得500點使用,優惠比例為75折,於購點時提供優惠,或以375元倍數購點,並自動換算優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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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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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片內另提供一個獨立的現金錢包,可於新竹客運及苗栗客運各車站服務窗口及臺灣通客運業者、指定超商通路作現金加值服務,加值金額為100元之倍數,現金加值服務未提供優惠。 |
(五) |
上下車皆需刷卡,下車未刷卡記錄達七日內二次、三十日內三次或累計六次者,本卡將失效。 |
(六) |
上車時優先扣除點數,不足部分扣除現金,點數及現金餘額不足支付基本車資時,請自備現金付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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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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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使用期限:
學生卡設定優惠點數,優惠部分使用期限為畢業年度八月三十一日,如畢業後繼續升學就讀大專院校,可憑學生證辦理學生優惠展期;就業者原卡自動轉為普通卡(以全票票價扣款)繼續使用。 |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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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補發:
「台灣通學生卡」記名票卡,遺失可申請掛失補發、更換卡片或遺失補發新卡需收取卡片工本費100元及手續費20元。
卡片遺失請盡速以電話或親臨台灣智慧卡公司或本公司各車站辦理掛失,掛失作業期間5個工作天內所發生之損失,由原卡片所有人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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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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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費地點:
可至台灣智慧卡公司辦理退費,於畢業年度8/31~10/31接受辦理退費時不收取手續費用,退費計算依點數餘額換算折數後全額退費,提前或逾期辦理退費者,台灣智慧卡公司需加收手續費100元。
卡片餘額退費須本人或委託授權人辦理。 |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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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項:
1.卡片售出後恕不能退卡片工本費100元。
2.冒用他人身份申請者,使用已掛失之記名卡、偽造或變造之學生卡,一經查獲,原申請人及借卡人
一年內不得申請辦理並保留依法究辦之權利。
3.請勿折損或接近高溫並遠離磁性物質,以避免卡片無法使用。
4.其他相關細節、優惠辦法如有變動時,請參照新竹客運公司、苗栗客運公司網站提供之資訊及公告
學生卡之最新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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